【信息时间:2026-04-29 阅读次数: 】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信息化项目施工标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茨淮新河治理工程信息化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6IFAGZ00367)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6 承包人责任范围第2条:(2)液压启闭机的产品应由承包人委托有类似工程启闭机设计经验的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投标时须提供设计委托协议),设计费用含在相应启闭机投标报价中,产品设计详图应经监理组织的审查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现调整为:(2)液压启闭机生产厂家应具有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大型液压启闭机设计认可证书(中标人供货前须提供厂家证书的扫描件并经招标人同意)。液压启闭机生产厂家负责产品的二次设计,设计费用含在相应启闭机投标报价中,产品设计详图应经监理组织的审查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邢主任
电话:0552-86412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项目负责人:汪俊杰
电话:0551-65707976
日期: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