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1-13 阅读次数: 】
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检测标招标公告
1.1 项目名称: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检测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5]66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招标项目名称: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检测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IFFBZ0003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IFFBZ0003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工程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瑶海区和肥东县,治理范围包括二十埠河(河铁路街~南淝河口),三十埠河(长江东路南侧~大店路、瑶岗路~二十埠河口),小板桥河(上游东支临泉路东西支流汇入口、上游西支顺祥路~东西支流汇入口、小板桥河新安江路~二十埠河口),治理总长度28.5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防汛道路工程、护坡护岸工程、原污水管道迁改加固工程、建筑物工程、配套建设视频监视及水位监测设施等。
本项目二十埠河、三十埠河京台高速上游段、小板桥河防洪标准为 200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 1 级。二十埠河、三十埠河京台高速下游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 2 级。
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批复总投资约48335.48万元,本检测标概算投资约120万元。
2.8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 2026 年 2 月;建设周期 24 个月。
2.9 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0招标范围: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信息化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主要检测范围: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无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甲级资质。
(3)202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4)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6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或全过程检测或竣工检测项目。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00至投标截止日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4498830。
4.3 招标文件价格:无需支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1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北二环兰花路10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程爽
电 话:0551-6335307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安徽水利大厦辅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刘卫东
电 话:0551-6449883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