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0-04-23 阅读次数: 】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对《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专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TH-AZ-2020-005 )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 修改询比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节第1款。
原条款“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修改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修改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款供应商信用记录。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增加第(5)项“在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
本修改通知文件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修改通知文件为准。
采 购 人: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2日
电 话:0551-6570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