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0-04-20 阅读次数: 】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ZSHH-2020-001)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比选文件的修改:
1.删除比选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第26.12款;
原条款:
“26.12比选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现删除本项条款。后续条款号依次按顺序调整。
本修改通知文件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修改通知文件为准。
采 购 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0日
电 话:0551-6570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