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3-25 阅读次数: 】
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编号:2021IFAGZ00320-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24日
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服务期:自收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完成评估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报批稿;
项目负责人:丁广,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罗河铁矿一期500万t扩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4月;
2、项目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3月;
3、项目名称: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8月;
4、项目名称:无为县西河凤凰颈新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4月;
5、项目名称:无为县神塘河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务:项目负责人;
2、项目名称:无为县西河凤凰颈新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务:项目负责人;
3、项目名称:无为县神塘河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务: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68号中安盛业大厦15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仟元整(¥213000.00元)
服务期:自收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完成评估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报批稿;
项目负责人:李志宪,安全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霍山县兴水生态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
2、项目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金海岸大道西端及机场西路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4月;
3、项目名称:太仓港港口支线铁路社会稳定风险专题,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
4、项目名称: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泥河铁矿采选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技术咨询,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5月;
5、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廉江至茂名原油管道(廉江段)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5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都匀经济开发区滨江小马路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技术服务,职务:项目负责人;
2、项目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海发 13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职务:项目负责人;
3、项目名称:2020年龙山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大班额化解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务: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2-20528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联系电话:0552-3092290
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6楼603室,联系电话:0552-309229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212826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