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12 阅读次数: 】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水利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3标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水利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3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5IFAAZ01901)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16”项分项工程中部分设备的澄清及修改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中“视频综合平台及视频监控及安全防范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项目主要特征及对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澄清及修改:
1.技术标准和要求8.4.2.2“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3)输出解码板”中“8个DVI输出口”修改为“8路HDMI输出”。
(二)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室外杆上网络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项目主要特征及对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澄清及修改:
1.项目主要特征中“光学不低于22倍变焦”修改为“光学不低于32倍变焦”,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对应内容按照此项同步调整。
(三)关于工程量清单中“网络型户外球形一体化摄像机(墙上安装)”项目主要特征及对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澄清及修改:
1.项目主要特征中“光学不低于22倍变焦”修改为“光学不低于32倍变焦”,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对应内容按照此项同步调整。
(四)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室外充电桩2”对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澄清及修改:
1.技术标准和要求7.4.1.2“电源要求”中“(2)额定输出电流:单路额定电流为25A,双路额定电流为25A*2。”修改为“(2)额定输出电流:11kW充电桩额定电流为25A,22kW充电桩额定电流为50A。”;
2.技术标准和要求7.4.1.3.1“充电接口”中“(1)充电接口采用国标充电插座,配标准充电枪,镀银枪头,7芯,单枪(11kW)/双枪(22kW)”修改为“(1)充电接口采用国标充电插座,配标准充电枪,镀银枪头,单枪(11kW)、单枪(22kW)”。
二、对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7~18”项分项工程中部分设备的澄清及修改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室内网络半球机”对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澄清及修改:
1.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5.2.4.2“视频前端摄像机”中“(3)室内网络半球机”删除“白光补光灯”要求,白光灯报警功能相应删除。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28日14时00分。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递交(采用转账或电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4号开标室。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2日
电话:0551-65707982